我一朋友上个月给公司开车途中撞着一横穿马路小孩,致其腰椎骨折,肺挫伤,颅骨骨折,无开刀手术,已出院
匿名用户 2014-12-15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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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根据您的描述以及法律的规定,因为您的朋友是给公司开车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因此您朋友是属于职务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赔偿责任的是您朋友所在的公司来承担的,与您的朋友是没有关系的。另外,因此对方也是次要责任,并且该车辆已经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100万,则完全是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进行赔偿的...
您好; 根据您的描述以及法律的规定,因为您的朋友是给公司开车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因此您朋友是属于职务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赔偿责任的是您朋友所在的公司来承担的,与您的朋友是没有关系的。另外,因此对方也是次要责任,并且该车辆已经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100万,则完全是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进行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