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提出离婚,孩子男方带走,女方有赔偿吗
匿名用户 2017-02-20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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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的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的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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