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甲方是2013年7月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用于开办幼儿园的,租期是15年 由于方方面面原因,我2014年5

我与甲方是2013年7月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用于开办幼儿园的,租期是15年。由于方方面面原因,我2014年5月才开工装修,在向物业交完装修押金后开工装修,没过几天甲方通知停工,说我们违约了,不租给我们了,理由是;合同约定为5个月为装修期(装修期内不收取房租,还有,合同没有约定我们一定在这个时间要完成装修,只是约定一个时间段而已。),但是我在签订合同后按照约定该交的费用都交了,甲方依然要告我违约!我该怎么办?我违法了吗 谢谢!
匿名用户    2014-06-14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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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约定装修期起止日,只约定装修期,那不算违约。到时告你 你应诉反驳就可以了

包晴虹_F3c1    2014-06-14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