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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的规定大家说得很清楚了,下面补充一下哺乳期的相关规定和哺乳期的工资问题!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抽沙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根据劳动部《问题解答》(劳安字[1989]1号),女职工哺乳婴儿满周岁后,迷惑剑一般不延长哺乳期,如果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医务部门证明,可将哺乳期酌情延长。如果哺乳期满时正值夏季,也可延长一两个月。根据卫生部、劳动人事部《女职工保健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规定,婴儿满周岁时,经县(区)以上含(县、区)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关于哺乳期的工资问题,一般竖挤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进行发放,如无约定可以不发奖金,但必须有基本工资,根据单位具体情况可能有适当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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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订)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晚婚是指男女按法定婚龄推迟3岁,即男子25周岁、女子23周岁以上结婚。晚育是指女子24周岁以后生育第...
可以有90天产假,劳动法明文规定。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女职工产假不少于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