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劳动法里规定产假工资是怎么算的?我在深圳上班
匿名用户 2008-12-26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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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其享有的福利待遇。另外享受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女职工休产假有规定 按照国家法朗有关规定,女职工产假不少于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串斯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此外,对于晚育的职工,各地还有一定奖励假的规定。如北京市规定,晚育(24周岁以上)的女职工,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职工享受;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卫降逝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女职工产假期间,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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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也要生了,听说只发标准工资.他公司也是港资的;按香港那边的假休,只休70天哦;
工资是否分月发放我就不太清楚了 但是你现在已经算是晚育了 剖腹产也算是难产 因此你也可以多休15天
首先 女性劳动者享有90天的全额带薪的产育假(产前15天 产后75天)如果是双胞胎或者多胞胎 可以根据多出的胞胎数增加 多一个就增加15天的产假 剖腹产属于难产 假期增加15天 如果属于晚育 产假增加30天 任何一种情况 产妇丈夫可以得到护理假十天 在产假期间 用人单位要全额支付产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