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结婚证生有小孩,我是女方,男方什么都没给我现在分手了,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匿名用户    2014-07-21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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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以后的筝菠航未婚同居是不再受法律的保护了的,所以你并不能要求他承担什么责任的(最多也就是道义上的),但是孩子不同,无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你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向男方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个费用一般丛欺支付到孩子18周岁,且基本是按月支付到你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很少有一次性支付的)。 抚养费是根据你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的平均生活水平计算的。其中包含孩子在年满18周岁前的生活费、教育费(教育费有个意外就是,如果孩子考上大学就需要支付到孩子毕业为止)、房租费(租房住才有房租的一部分)、意外疾病医疗费(如感冒等小病)等生活常用费用。 另外孩子如果生大病了,也可以要求男方负担一部分的,如果男方指宰拒绝支付的,你仍然可以到人民法院去起诉的(18周岁以前哈)

匿名用户   2014-07-22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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