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孩(3岁、女),在居民区周围水池里溺水身亡 水池是镇府做的,现在所有地包括水池都承包出去了…

我的小孩(3岁、女),在居民区周围水池里溺水身亡。水池是镇府做的,现在所有地包括水池都承包出去了。水池周围无任何警言提士,也没有任何护栏。现在我问一下这个责任该怎么分。
匿名用户    2013-10-07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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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希望你们早日能振作起!为孩子公道要讨个说法! 政府肯定要有一部分责任,水池是政府做的,他们就应该起到监护的作用;承包方如果是在事后承包的,他应该没有责任,如果事前已经承包那他也有一定责任;还有家长是小孩的监护人,监护不到位,也存在一定的责任!

匿名用户    2013-10-07 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