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户口迁移-急急急!!!

老公在跟我结婚前有过一次婚姻,并且有一个小孩。小孩判给了前妻。但小孩的户口还在我老公那里。在我要把我小孩上到我的户口时发现这个事情,并且随迁的资料全部递交到公安局审查的时候被发现。公安局不同意随迁要我老公提出离婚证明的原件和跟前妻生的小孩的出生证明。但现在这两样都不能提供。孩子户口的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打算我们先离婚再把小孩的户口迁到我处(因为小孩上学的问题必须迁到我处。离小孩上学只有一年的时间了)想想只有这个办法,如果有其他办法的话恳请告知!谢谢!
匿名用户    2009-02-11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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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轻率地离婚,否则你的婚姻史上就出现离婚的纪录了。其实你先生完全可以提供离婚证明的原件的,离婚时夫妻双方各执一份,小孩的出生证明也可以找他前妻要,她如果不给可以到出生的医院再补开一份(就说是丢失了)。如果你们离婚了,他不同意复乔苦婚,岂不是对孩子和你自己更不负减辨责任。孩子上学没有户口也导坐挡可以,你可以把你的情况跟当地说明。这些需要你先生出面努力。

匿名用户   2009-02-13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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