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工伤赔我家亲戚由于工地上操作不当最后导致5级伤残,家中有老人,2个小孩 应该怎么赔偿?

有很大一部分是自身责任,应该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1-07-20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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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工地赔偿,如有难度,可以请律师到法院起诉,或者 到司法局寻求法律援助;下面是相关法律规定,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 具体工伤赔偿事项 (一)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辨脚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典法恨差伙食补助降朗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二)误工费 (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三)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各地规定不一。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20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5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阙代巧_J5ii   2011-07-20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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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1、请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能认定为工伤,工伤赔偿适用无过错赔偿原则,就是说,你家亲戚是由于操作不当导致工伤,仍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索要工伤赔偿。 2、工伤赔偿是对本人伤残的补偿,与家中有老人、小孩没有关系。 3、申请工伤认定,必须有证据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卡)、工作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工友证明等也能证明。 4、工伤赔偿如上面律师的回答。 5、如果实在无法证明与单位车有劳动关系,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除医疗费等,有老人、小孩抚养费方面的规定,但是人身损害赔偿可能要区分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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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1-07-21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