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人加工厂做账 未签合同做了八个月 老板突然以为工厂没有效益要辞退我 我可以要求哪些补偿 跪求
匿名用户 2012-10-31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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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 2、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 以上协商不成,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躬泳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愿且射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扬命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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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假账的话,直接威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