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事含铅工作今天查出血铅含量230能不能定为职业病?我还没有小孩,会不会影响我生育?急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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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所说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处理办法的规定》早已过时了,现在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诊断也有所改动: 1.将原标准中的“铅吸收”一项改为“观察对象”。尿铅指标由原0.39μmol/L(0.08mg/L)调整至 0.34μmol/L(0.07mg/L),以利于铅中毒的预防。 2.根据临床经验,将尿铅诊断起点值由原悼垃梅0.39μmol/L(0.08mg/L)调整为0.58μmol/L (0.12mg/L),以减少假阳性。 赶紧到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院去进行检查,诊断。慢性铅中毒是职业病的一种。 你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以典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下面是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呈抓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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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高的含铅量至少会影响孩子的智力,你赶快去医院治疗找单位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