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女方想离婚,想要孩子想要抚养费,无法协议离婚,应该怎么办?

12年登记结婚,13年六月份产一女,女方生产前六个月一直住在娘家,因男方在生产期间不来探望,而且不出一分钱,女方现在想离婚,走诉讼程序,应该怎么办,男方是内蒙古通辽,女方在河北辛集,现在想诉讼离婚,要抚养费,应该怎么办?望高人详细指点,非常感谢
匿名用户    2015-08-28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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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所以女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但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考虑你们的情况,会进行调解,最后调解无效再判决,孩子决大多数情况下会判给女方,再由你提出的...抚养费标准进行协商判决,这是要根据男方的经济条件而定的,不过多少法院应该都会让男方出抚养费的,不过有很多判了离婚了,由男方支付的抚养费,男方好多都拖着。 你们真的过不下去了吗,离婚的话对你们双方都是一大损失,对小孩的伤害更大,不管怎么样,也不希望你们走上这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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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鹤骞_K1D2    2015-08-28 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