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妈妈孩子上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我是未婚妈妈 孩子现在要上户口了 朋友帮忙把户口转到海南区(我是湖北的)需要什么证件 会罚款吗 因为是未婚 害怕我家乡这边的人知道 他们会知道吗?
匿名用户    2010-07-12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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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天津的未婚妈妈.不是单亲 我是91年的 孩子爸爸是88年的 我们不够年龄登记 孩子现在1岁10个月了 有户口 就是找人花了3000快钱上上的 我梅婚射宝宝上户口的时候要的东西;孩子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当初在医院生孩子的出生证明.病例证明(一般生孩子当时不给.我是给孩子上户口的时候到医院先开的.她要调病例的.然苦源后复印盖章.)住院证明.我家宝宝是上在孩子爸爸家的户口上的.所以要孩子的爸爸写上户申请书.然后孩子母亲.也就是我.写了殖泳份落户同意书.还有要上户的户口本上户主复印件.好了 没了

匿名用户   2010-07-12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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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理解你的焦急心情,同时,明确告诉你:这孩子的户口登记公安机关是必须办理的。 根据我国的法律,只要我国公民的孩子一出生,他就是中国的公民,就应该有自己的合法户口,无论他是婚生子还是非婚生子。我国《婚姻法》在第二十五条也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错,在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户口的问题上,现在全国确实还没有明确统一的法律规定。具体解决的方法在各地方是各有不同的。实践中,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大部分地区的公安派出所主要是凭婴儿的出生证,有的地区还需要有进行亲子鉴定或进行身份公证。还有的地方确实也存在要求交纳罚款或社会抚养费的情况。情况等等不一。 但是,部分地方交罚款的做法确实是不妥的。2002年9月1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后,国家已经取消了无计划生育罚款的相关规定。如果再行罚款则是明显的违法,是“乱罚款”。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确实规定了国家可以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但是,你的情形并不属于征收的范围。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四十一条同时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显然,第一胎无计划生育者是不应该交纳社会抚养费的。同样,相信你所在的省市也是不可能出台与法律相违背的地方法规的。 因此,如果他们坚持罚款,你有权要求他们拿出罚款的法律依据来。对他们的罚款决定,你有权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他们的行为违法,返还对你的“罚款”。还有,如果因为你不交纳罚款,公安派出所不给你上户口,你也有权起诉他们行政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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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03-27 11:02

现在正值人口普查,国家有规定不用钱。你最好先在小孩出生地上好户口再转户(以出生证为准),你也可以查下国家对这方面的政策。

匿名用户    2010-07-12 15:06

花1000元钱好像是可以办到!不知道海南那儿能不能

匿名用户    2010-07-12 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