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计划生育处罚条列
匿名用户 2011-09-05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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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县级人民政府剑躬统计部门公布的当事人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出生前一年本县(市、区)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基数;当事人实际纯收入高于前述农抓肿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实际纯收入为计征基数。 第六条 计划外生育一胎子女的,根据不同情形,按照下列标准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糕用吊: (一)不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再生育的,按本办法规定的计征基数的3-5倍征收; (六)重婚生育、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胎的,按本办法规定的计征基数的7倍征收 第七条 计划外生育二胎以上子女的,根据不同情形,从第二胎开始,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或者第六项规定标准的2倍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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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条例上说第三胎的社会抚养费标准确实得好几万,不过平时农村征收个八千元也就差不多了。只要是按乡里给你要的钱数,你一次或分批缴纳完,以后就不会再次征收了。
8000元,低。这怀疑这只是一年的,下一年还要交罚款, 现在罚款涨到好几万了,你可能是分期交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