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哺乳期单位把我(炒了),工作四年单位未给我交过养老金等

在我产假期间单位发给每月350元基本工资,慰问金300元!产假休完后准备工作,单位因房屋是拆迁为由辞退了我。工作四年单位未给我交过养老金等,而且一直没签劳动合同。其它没有休假的同事被辞退后都拿了辞退补常金,跟一年的养老金,我没有拿到。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哪几条法律可以帮助我?我可以到劳动部门去告单位吗?
匿名用户    2008-09-17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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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自身权益,去当地劳动监察潜编或仲瓦神蔑裁坊缠部门或起诉均可.详细看一下新劳动合同法.

匿名用户   2008-09-17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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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你说的以上那一条都可以到劳动部门起诉你的单位.应要回你所得的.你还是找个律师起诉单位吧!!

匿名用户    2008-09-17 15:12

1.基本工资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2.在“三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3.未为员工缴纳社保 4.未签订劳动合同 5.辞退未付补偿金 建议你找单位协商,把所欠费用追讨回来,不行的话就去单位所在地区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时效两个月,保存好相关证据,工资条,工作证,等。 法律方面可以区妇联、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帮助。

匿名用户    2008-09-17 13:59

太过分了,一定要讨个公道。

匿名用户    2008-09-17 11:49

看看新的劳动法(书店\网上都有),然后就知道怎么告了

匿名用户    2008-09-17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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