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弟弟和一群小孩子玩耍,大概都10岁上下的样子,可是意外将一小男孩烧伤了,责任在谁啊

当时的情况,不知道是谁叫我弟弟买了个打火机,火是一个小男孩点燃的,玩耍中,A推B,B撞向C,C就不小心摔到火上去了,后来左小腿就被烧伤了,C的父母今年将我们告上了法庭,法院检察C属于十级伤残,责任在谁啊?马上就要开庭了,学校的保险还有没有用啊?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帮忙,谢谢了!!
匿名用户    2011-12-29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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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10岁上耗间串下则要么就是无名事行为能力人,要么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我国究吉的法律规定,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吉套在本案中,你弟弟的行为应当是一种帮助行为,不是民法意义上的民事法律行为,而A与B两人存在对C的人身侵权行为,是需要其监护人承担责任的。至于承担责任的大小,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根据过错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C购买了保险,可以获得保险赔偿。

匿名用户   2011-12-29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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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有A承担主要责任,B承担次要责任。A监护人的责任较大。B的监护人无责任。

匿名用户    2011-12-29 16:52

情况比较笼统。初步判断:这是意外事件,学校的保险应该有用;各自的监护人都有责任,A监护人的责任较大。B的监护人无责任。

匿名用户    2011-12-29 13:27

你弟弟是哪个字母?

匿名用户    2011-12-29 13:24

有A承担主要责任,B承担次要责任。

匿名用户    2011-12-29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