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幼儿园员工宿舍管理条例,是员工住宿!详细合理,谢谢!!!可以追加分数!

匿名用户    2011-11-12 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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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宿舍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教师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学校财产及教师财产的安全,给教师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学校为教师提供宿舍,凡是住宿的教师,必须遵守《教师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者,学校将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2、住宿的教师,必须服从宿舍...社长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者,给予罚款20元。 3、若有教师朋友、亲人需留宿者,必须向舍长打招呼,经舍长批准后,方可留宿,否则,一律不得留宿。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20元。 4、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电炉、煤油炉、使用电饭煲等,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后果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违纪人,并责令赔偿学校经济损失;针对不能举报肇事人的,由其房间教师均分承担赔偿金。 6、宿舍实行轮班制,值班者锁门、并打扫宿舍卫生。 7、宿舍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8、宿舍当值教师应加强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舍,凡因当值教师值班不严,造成留宿者,给予当值教师从重处理。 9、住宿舍的教师,必须在晚上23:00时之前返回校舍,超过23:00时未返回宿舍者,宿舍当值教师有权拒绝其进入宿舍;针对无理取闹者,上报学校从重处理。(工作原因除外)。 10、晚上23:00时,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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澹台元绿_Fwsg    2011-11-12 0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