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争小孩扶养费

我和老公是自由恋爱,现在女儿3岁半,自从女儿出生后老公就一直在外地工作至今,两三个月才回家一次,回来也就只呆几天。以前还会打电话回家问候下,现在一个多月了电话也不打个,女儿开学也不提,费用也没出。而且经常有女的打家里坐机电话找他,之前他就闹离婚,原因感情不和当时我没同意,事实他在外面认识了别的女人,现在我一个人带着小孩子,但现在他对这个家不顾及,我也不想再这样下去了,所以想离婚,但是打他电话他不接,人也玩消失,现在我想离婚,应该如何做,是不是应该申请诉讼离婚?
匿名用户    2014-09-09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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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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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姜俊迈    2014-09-09 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