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长葛市幼儿园上班,交一千押金,合同没到期辞职了,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就不干了 结果幼儿园押金

给,还扣了一个月工资。这样我能要回来吗?
匿名用户    2015-09-17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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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缘锅慕理暖索来说合同没到,是你先毁约,应该是拿贵狼不回来,但是你要 瞒奶还是有时候会拿的到的,有可能

匿名用户   2015-09-17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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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者没有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辞职的,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对于用人单位克扣其押金的行为,劳动者可以保留好押金条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酒杯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例如: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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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博简    2015-11-13 16:54

当然应该能要回来了。首先不应该收押金的,更不应该扣工资,都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

匿名用户    2015-09-17 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