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后拿结婚证和准生证后再生育,违反计划生育吗?公务员政审会通过吗?

你好! 本人是佛山人,今年26岁,08年退伍,11年大专毕业,现在在某事业单位做合同工,一直以来政审没有问题。本人的女朋友20岁,现在检查出怀孕一个多月,即未婚先孕,本人想报考今年的公务员考试,如果现在我和女朋友办理结婚证,拿准生证后生育(都是第一胎),算不算违反计划生育?这样政审会不会被拦下? 我已经打电话(12356)到佛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咨询,那边的答复是现在赶紧办理结婚证拿到准生证后不算违反计划生育,但是我想知道这种情况,公务员政审会不会不予通过?
匿名用户    2014-12-06 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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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五十三条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本条第 (一)项或者第 (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如果你在60天内补到准生证就不用交罚款,也不算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应该不会影响公务员政审。你还是赶快办理结婚证、准生证吧。祝你好运! 希望能够帮到你!户证通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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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跋忆雪_l3Nn    2014-12-06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