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在公司出了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社保只赔偿了七个月工资每个月2523元,但是我的平均工资是3350元

请问公司是不是应该补偿我的(3350-2523=827)差价
匿名用户    2012-03-03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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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该补偿! 现在各地出台的新规,有的地方已经作出明文规定: 比如《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部分由铜征惑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趋旧补足。 还有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2011年11月28日通过匪貌)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降低部分由该用人单位支付。

匿名用户   2012-03-03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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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因工构成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也就是说此补助金与公司无关,公司没有“补差价”的责任和义务。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所谓的“个人月工资”不是指现实中个人实得工资,而是指“个人缴费基数”,也就是计算缴纳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 楼主公司给楼主确定的缴费基数是...2523元,工伤保险基金自然就按这个金额计算楼主的补偿款。 不过,楼主可以和公司协商,如果公司愿意支付的话,任何机构和个人均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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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丹红_lskb    2012-03-03 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