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老婆2011年9月27日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的时候小孩两岁归我抚养,当时不知道抚养费怎么算

我们协议的是女方支付两万抚养费,现在的物价更本不够养到小孩18岁,和她商量增加抚养费的问题,她不同意,我想通过法院解决。我能胜诉吗
匿名用户    2011-10-02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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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以阶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查悟,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可以通过法院解决,岩旧立你当然能够胜诉

续清秋_ChtL   2011-10-02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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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一、不能够一次付清,因为她压根没有支付能力 二、协议好,近期(两年?)抚养费怎么支付,每月多少,签好字,商定每月支付时间和方式。 三、协议书写明:今后随着孩子年龄增大抚养费应当增加

解翠柏_Mqbl    2011-10-03 00:43

匿名用户    2011-10-02 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