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婚前生育过判给对方,潍坊市区里的能再生吗?为什么计生条例里“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四条 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匿名用户    2015-07-17 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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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只要符合24条的情况,自然可以到相应的区、县、市计生委去申请二胎准生证,按照计划生育的规定进行。目前山东特别是潍坊地区属于计划生育重点地区,对人口生育的控制相对比较严格,违规生育的话要缴纳社会抚养费,按照潍坊市区目前的情况的话,估计至少要缴纳20万左右。

荣骊雪_Rd5q    2015-07-17 0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