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的伤残赔负

您们好!我是一名幼儿园的园长,最近遇到了一件麻烦事,我园所在的一个班级里一名小孩因为调皮从桌子上跳下来睬断了另一名正在桌子底下玩耍的另一名小孩的手,经过治疗,医生诊断为骨折,经过几个月的精心治疗,小孩已经康复出院,(医药费全部是幼儿园出的)医生也证明了小孩可以继续地上课了,但是受伤的家长带小孩到司法部门鉴定为十级伤残,说要幼儿园赔负3万元的赔偿金,作为一家幼儿园的院长真的不愿意看到这样的事情,但是又不知道该怎样去处理好。请问这件事情作为院长该赔负多少钱?幼儿园班上的老师该赔负多少?幼儿园的经营者又该赔负多少?希望各位在百忙中能帮忙解答我的疑难,谢谢您们了!!!
匿名用户    2008-06-23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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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个孩子的监护人占80%,院方20%,老师和院长、经营者都典药属于院方录露,具体谁出多少你们之间应当商量,你们都辨裁筝有一定的责任。

匿名用户   2008-07-12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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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根据法律应该是赔负百分二十的看护不当费,另外百分之九十应该由那个调皮的孩子的家属来承担.选上的话给我加20分可以吗?

匿名用户    2008-06-24 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