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签订只生一个小孩的协议
匿名用户 2006-12-18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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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知道他家各方面的困难还打算结婚,说明你俩之间的感情基础满好的,那么为什么不用感情来争取你的目标呢?结婚生子是双方的事情,对日后两人感情发展也崭坊有很大的影响,不赞成使用协议、保证之类的形式加以确定,一旦提出这个要求,对方首先想到的是你对他的信任程度发生变化了,急近径继导岩而,对你也会产生不好的看法。 现在第一位要考虑的不是生不生第二胎,而是结不结婚,如果决定结婚,就要相互信任,相信他会理解你的感受,会为你设身处地的考虑一切,会尊重你的意见。成为一家人后,你争取的机会还多呢,再说以后经济条件好了,没准你自己还想生了呢。 不论于法、于理、于情,都不认为签订类似协议形式的东西有任何的好处。 个人看法,仅供参考,事关重大,影响深远,慎之又慎,三思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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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第一胎争取生个男孩,不就好了吗. 唉,别说是让生了,就是不让生,有的人还过生孩子瘾呢.我们这有很多人都跑出去偷生孩子,你说家里都没几个钱,都花孩子身上了,不被抓住还行,要抓住了就给打掉,不过我们这工作人员有点不负责任,有那么点关系的,都是给他们些钱就放人.至少也得5000吧?要是生下孩子来,又...
我知道这个情况一般是农村才有可以生二胎,如果第一胎是女的话,如果没钱的话,还是生一胎,以后有钱的时候生二胎也不迟.签协议那还叫夫妻吗?夫妻要相互尊重的,没必要
没有法律效力,即使生二胎不违反计划生育,但生育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任何人不都违反法律规定对此进行限制,这样的协议是无法律效力的.
生育是一种双方的行为,这种夫妻间是否生育二胎的协议在法律上没有意义,也没有约束力。 你不想生自然可以不生,但夫妻关系协调不好导致的后果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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