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十七岁和男孩子同居了,我该么办

匿名用户    2015-11-09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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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一定要纠正啊。孩筝布筝子一定要管好啊!女孩不会保护自己,很容易吃亏的。家长应该谨慎啊 不可!未婚绝对不可!灿认 女孩更应自重。 未婚就同居违背道德伦理!仔细想想之后会产生哪些不良后果! 做父母的颜面何在! 孩子前途何在? 未婚就同居,会埋下后患的!害己害人! 不可! 凡事都要有道德规则,丛药无道则乱!未婚过于亲密,属于邪淫,邪淫损耗福报很惨重的!当心啊!

范初珍   2015-11-09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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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情节了 17岁的男孩已经年满16周岁,已经达到了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如果没有精神疾病就是拥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也就是说这个男孩已经具备负任何刑事责任的条件。 现在看次事件: 1、如果是强迫其发生性行为,毫无疑问,强奸罪,没有任何推辞。 2、女孩未满18周岁,且未满16周岁,若是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就不认为是犯罪。严重后果:导致伤残,导致怀孕、流产等严重伤害女孩身心的后果。如果其女方家长控告男方,那就很有可能会被立案侦查。 不过这里只是法理上的讲述,如果发生了严重后果,具体情况要看当事人双方怎么协调,和具体的事情经过如果综合考虑,国家对未成年人都是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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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5-11-09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