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二胎当地计划生育局发下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

你好!我是广东省江门市居民的,我先生是恩平市居民,2006年生育一女孩,在2012年又生育一男孩,第二胎属超生,在江门的计划生育局发下社会抚养征收决定书,社会抚养费人民币6万5千多,我收到这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抚养费交至江门计划生育局,还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交,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请问我在收到这一抚养征收决定书这30天内没能力还这笔钱,真的会被告法庭吗?还有会封锁我现有的一套房子吗?
匿名用户    2015-04-03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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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首先,起诉要按法定诉讼程序,由计生委向法院起诉,你们作为被告应诉,经过判决后在规定的时间不缴纳才强制执行。 其次,如果这套房子是你们唯一的生活住房,法院不能封存。 法院会通过冻结你们的存款和其它财产执行。 对于是否真假起诉,个人认为你们夫妻具有违法情节,有条件要及时缴纳,计生局会通过法律渠道征收的。

祁安祯    2015-04-03 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