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没土地,村官都用土地三十年不变的政策来搪塞村民怎么办?

女儿都九岁了还没分到土地,队里有公地也说不够分就不分了,死了多年和迁移走多年的都还占着土地,村官都用三十年不变的政策来搪塞,现在土地都可以买卖了,占有人都把土地卖了,以后我们找谁要土地去?娘家村里又说我已经外嫁土地也已经收回,我们全家就只老公一人有土地了,我该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6-06-20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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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有关文件指出,为解决人地关系的矛盾,可以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在农户之间进行个别调整。《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可以对农户之间的承包地进行小调整。这里的特殊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部分农户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了承包地的;二是部分农户由于国家建设、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承包地被征收,失去土地的农户不愿意“农转非”,不要征地补偿费用,要求继续承包土地的;三是由于因出生、婚嫁、户口迁移等原因导致人口变化较大,新增人口较多,而新增人口无地少地的情况比较严重,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在实践中,有些地方的做法是将死亡人口或者户口迁出的人口的承包地收回来,补给新增人口,调整期一般是5年。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八条 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 (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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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冰真_AVO4    2016-06-21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