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外生育用人单位能否在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

我本人是二婚,有一子。我老婆是初婚。在去年办理计生证的时候被告知像我这种情况的要女方满二十五周岁才可以办理二胎证,当时我老婆以经怀孕了是二十四周岁,且在这之前二个月流产如不保留这个孩子以后有可能不孕。今年生下孩子后当地计生部门以抢生对我个人进行处理,在生孩子之前两个月我老婆满的二十五周岁。现在我老婆单位提出要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我老婆写出辞职申请还要写明日期是生孩子之前,请问我老婆现在哺乳期且家里只有她一人有固定收入来抚养孩子与老人,其单位可以如此解除劳动合同吗?
匿名用户    2010-04-14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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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堡浅确规定,劳辨今动者在孕期、产唤顿吴期、哺乳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化嘉懿_X9kL   2010-04-14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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