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山东潍坊的一个公司开的幼儿园职工

2013年1月来上的班,到今天一直没有交社保,但是三个月后填了转正表了,因为我园的领导不太好,想辞职,但是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可以申请什么补偿证据补充:领导签字的点名册、很多墙上挂的牌子都有我的名字、每天的签到表上也有我的名字
匿名用户    2013-12-04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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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领导不太好,并不是辞职的法定理由。如果自己主动此致,是没有任何补偿的。 不过从你的情况来看,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交社保,你可以以这个理由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索要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2个月的双倍工资。

匿名用户    2013-12-04 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