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转让幼儿园的信息

匿名用户    2013-10-20 22:49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本报讯 以往一个大型建设项目由于忽视对周边交通的评价,在项目建成后往往使周边交通产生严重的拥堵现象。为改变这一局面,日前,福州市规划局发出通知,要求部分新建或改扩建的大型建设项目必须开展交通影响评价。   须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项目包括:规划市区内,建筑规模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建项目及超过5万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边缘组团、卫星城及重点地区,建筑规模超过5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建项目及超过10万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其他地区,建筑规模超过10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建项目及超过20万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交通枢纽、大型停车场等城市交通设施项目;上述公建和城市交通设施项目的改建扩建,以及福州市城乡规划局指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按照上述规定标准,对政府拟拍卖地块(经营性项目),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选址后,在向福州市规划局上报申请规划条件的同时,必须同时对该地块建设带来的交通影响做初步评估,以确保项目建设在交通方面的可行性。同时建设项目选址后,建设单位须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在向福州市规划局上报总平面规划时,必须同时报送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全部展开 收起
匿名用户    2013-10-23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