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幼儿时按全家份额分配而成,只登记母亲名字,土地没有房屋没有户口只有土地证,二十少年后母亲 以按自己意愿赠与给大儿子吗?并到土地局办理了手续交税公证转名建房了,其另一个儿有权争吗?他说土地他有份额 匿名用户 2014-09-25 17:52 推荐回答 既然有两个儿清否子,那就是分家的做毯点事,否则出现纠纷是不可避免怪称的,公证、交税恐怕不可能,有钱没地方花啊 纳喇蓝尹_TEwE 2014-09-25 20:09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相关问题 土地证上是母亲的名字,但是她已经死了,三个孩子应该怎么分 土地证上的名字可以用两岁宝宝的名字吗 请问分家产后写了协议书可以办理土地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