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幼儿时按全家份额分配而成,只登记母亲名字,土地没有房屋没有户口只有土地证,二十少年后母亲

以按自己意愿赠与给大儿子吗?并到土地局办理了手续交税公证转名建房了,其另一个儿有权争吗?他说土地他有份额
匿名用户    2014-09-25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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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两个儿清否子,那就是分家的做毯点事,否则出现纠纷是不可避免怪称的,公证、交税恐怕不可能,有钱没地方花啊

纳喇蓝尹_TEwE   2014-09-25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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