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没满一岁男方怎么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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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情况真挺难办的!现在肯定离不了,你就算和她先分居,孩子你还见不见,一天不见都想吧?可是住在一起,每天都是煎熬吧? 我觉得你的问题已经超越了法律,不能简单地给你出一些出一些“馊主意”,因为以现在的情况,就算你离了也不能让你的生活真正快乐起来。 我真的没什么办法,恶媳妇和孩子的矛盾真没辙!不过要是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应该不难。尽管2岁以下一般孩子应该随母亲,但是你这种情况属于孩子跟着母亲明显对孩子成长不利,因为不论从经济还是从母亲素质方面,把孩子判给你都是对孩子更有利的。如果孩子平时是你母朗挡亲带,那可能性就更大了,因为一般要考虑孩子的生活习惯,奶奶带惯了一般判决时会考虑维持现状。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殊吉苦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间愿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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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给你一个法条作参考,后面再给结论给你。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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