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17岁了,学校里有一个女孩子很喜欢我 她经常给我钱,六七个月下来,她大概给了我13万的样子
匿名用户 2011-03-04 23:32
推荐回答
你没有犯罪,只要那个女孩子是自愿给你的,你亲沙串对她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但是请问那个女孩子满18周岁了吗?如果泳悠没满征吉,那她爸爸有权追认女孩子的行为无效,你要把钱还回去。如果满了,那你有权不还钱了。不过基于道德,拿人家那么多钱,不合适吧,还是换回去吧,当是攒RP了。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没有证据 不做亏心事 不怕鬼敲门 反正是她给你的又不是你找她要的 如果她真的爱你那她就会说出实话
未成年人不该为法律买单,可得注意你的行为,人家给你13万的钱你怎么能接受呢。 接受别人施舍前应当想想后果。。
我觉得问题出现在那个女孩身上
沙发...... 表示我怎么就木有遇到这么犀利的女生呢?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