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17岁了,学校里有一个女孩子很喜欢我 她经常给我钱,六七个月下来,她大概给了我13万的样子

现在被他的爸爸知道了,我该怎么办啊,,你说他们有证据控告我嘛? 我现在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啊,,我也不知道自己现在犯什么罪啊,请广大好友,和法律界的好友帮我想想好吗,我这个事情该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1-03-04 23:32    

推荐回答

你没有犯罪,只要那个女孩子是自愿给你的,你亲沙串对她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但是请问那个女孩子满18周岁了吗?如果泳悠没满征吉,那她爸爸有权追认女孩子的行为无效,你要把钱还回去。如果满了,那你有权不还钱了。不过基于道德,拿人家那么多钱,不合适吧,还是换回去吧,当是攒RP了。

匿名用户   2011-03-04 23:42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没有证据 不做亏心事 不怕鬼敲门 反正是她给你的又不是你找她要的 如果她真的爱你那她就会说出实话

匿名用户    2011-03-14 22:53

未成年人不该为法律买单,可得注意你的行为,人家给你13万的钱你怎么能接受呢。 接受别人施舍前应当想想后果。。

匿名用户    2011-03-05 00:58

我觉得问题出现在那个女孩身上

匿名用户    2011-03-05 00:05

沙发...... 表示我怎么就木有遇到这么犀利的女生呢?

匿名用户    2011-03-04 23:47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