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后一般小孩抚养权归谁?

匿名用户    2010-06-16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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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化侨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要考虑以下方面:其 一,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其 二,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殖捆合理要求。其 三,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其 四,富之今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随父还是随母,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致人损害的,应由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先承担民事责任。只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时,才由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父母作为监护人尽了监护职责的,可以适当减轻民事责任。未成年子女有财产的,应先从子女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才有父母依法单独或共同做适当赔偿。

卞问薇_KvsI   2010-06-16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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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根据新《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的审理原则是: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一般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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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0-06-17 14:38

要看小孩的年龄以及谁的抚养条件等而定

鲍又柔_e5Iq    2010-06-16 20:48

只要女方有能力抚养就规女方了!

匿名用户    2010-06-16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