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10岁了,但结婚证是2009/11/11拿的,现在住房是拆迁安置房,现在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
匿名用户 2011-09-04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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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可以依法对安置房要求分割,并分得其中的一基细半,另外稼查耀如果小孩由女方抚养的柴医话,女方还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小孩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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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司法解释的效力及于法律实施的期间。因此,现在离婚是需要按照最新的婚姻法解释三来判决的。其它权利都没有很大的变动,最大的变动在于不动产上。房子由一人出资,登记个人名下,则是个人财产。不能要求分割。房子两人共同出资,登记一人名下,还是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一人首期,共同财产供房,登记一人...
现在有了新的婚姻法,根据婚姻法就知道了。
孩子有没有上户口?房子是哪年拆迁安置的?如果是领证前就没女方什么事,如果是领证后有女方一半。还看孩子归谁,不管上没上户口,我估计女方都能证明孩子和男方的父子关系,如果女方抚养孩子可以索要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