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羁押3天不放人,我家孩子38天收到检察院的不捕通知,当天下午刑警队也让我们带身份证过去办理手续

超期羁押3天不放人,我家孩子38天收到检察院的不捕通知,当天下午刑警队也让我们带身份证过去办理手续放人,但刑警队去分局找葛强局长签字,葛强直到晚上7点多也没给签,还说让他们在里面再呆几天,这不是知法犯法吗?
匿名用户    2015-08-08 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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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勒泳 谁主张,谁吉导射举证, 收集证据,两年之内,起诉维权近室。 没有证据,难以胜诉

倪正奇_o1Gt   2015-08-08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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