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人带小孩骑电瓶车与汽车发生交通事故,轿车全责,有保险,大人头部血肿盆骨骨折需卧床静养3个月

有大人在哺乳期,小孩3岁额头擦伤,请问我能提出哪些赔偿,什么标准,请律师费用是否肇事方付
匿名用户    2015-01-28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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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说来回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崭最征、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辅助器材器具、交通费、鉴定费等等费用。 其中,在交强险范围先进行赔偿,超出交强险部分,按照双方事故急常责典导任进行分摊。 律师费,可以提出对方支付的诉请要求,不过,除了上海法院支持,其他地方貌似不支持。

匿名用户   2015-01-28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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