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跟我离婚了,两个小孩都是我带女儿十岁,儿子六岁,法院判他每月给小孩生活费各500元,可一年都过

去了一分钱也没给,电话也打不通了,我该怎样才能维护应得?
匿名用户    2014-03-2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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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有等到以后找到人再要求支付抚养费。

匿名用户    2014-03-28 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