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孩七月十四号和我母亲到南昌去我妹妹家玩,我们是瑞昌人,七月十七号回来的时候快到公交站台的时候

我的小孩七月十四号和我母亲到南昌去我妹妹家玩,我们是瑞昌人,七月十七号回来的时候快到公交站台的时候刚好就看到去火车站的公交车进站,三人就向前追,小孩就自己跑在最前面,才上一人车就开了,车门把我小孩拌倒后轮从我小孩左小腿压过开走,后来被我妹追停,当时左小腿从膝盖到脚止脚肉完全撕裂后跟骨折一,到了医院我们自己先付了一万三千手术费,之后公交公司过来同医院担保了四万块,也就是打白条。交警判了我们主次责一。八月二十九号我小孩出院了,他们也没有结帐,现在问题是他们没结帐我们就没有相关文件去做伤残鉴定,如果到最后鉴定做完又该怎么陪尝?我们要分担多少责任?护理基本是我和老公,母亲也大多时间都在医院,我俩夫妻都是在广州服装厂工作俩人工资都有四千五左右,孩子今年六岁差一点,谢谢各位帮忙分析,我也实在没办法,现在我还在家照顾孩子因为他的脚还要经常换药,过一个月又要拨钢针。谢谢好心人!
匿名用户    2014-09-10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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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蔑抽你所叙述的过战情况看,公交司机应该负全责,你们应该向公交公司认医以索赔一切损失。

镜振翱_GuC3   2014-09-17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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