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幼儿园大班的一名班主任老师,在我请假期间,我班发生了两个小孩打闹,至其中一个胳膊骨折,打人的…

我是幼儿园大班的一名班主任老师,在我请假期间,我班发生了两个小孩打闹,至其中一个胳膊骨折,打人的孩子是园长的孩子,被打方小孩家长没追究,反而幼儿园园长也就是打人的孩子的家长(园长),要追究我的责任,说我是班主任要负责,并要扣我的奖金,可当时我请假了,我该承担责任吗?她扣我奖金合理吗?我能起诉她吗?
匿名用户    2013-05-22 16:49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不合理,在这工作有什么意思?辞职!

匿名用户    2013-05-30 12:20

什么社会啊,什么幼儿园,事情结束后果断辞职。你请假发生的事,怎么能让你承担责任,一起和受害方起诉院长。这样的幼儿园和院长简直是社会的败类。

让晗蕾_JH4O    2013-05-25 16:20

可以和受害方商量一起状告责任人

匿名用户    2013-05-24 13:14

替受害方追究责任合理

匿名用户    2013-05-23 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