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办计划生育证明需要哪些证件

陆雪兰_8tag    2016-06-15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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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一孩生育证明》程序 办理好结婚登记手续(未生育过)的新婚夫妻,可以得到镇乡(街道)计生办、计生服务站及医疗单位的以下服务:(1)镇乡(街道)计生服务站的新婚知识培训咨询。(2)镇乡(街道)计生办凭《结婚证》和女方近期1寸照片发放《一孩生育证明》,此证有效期一年,即一年内未生育的,镇乡(街道)计生办为您办延期签证手续。(3)医疗单位凭《一孩生育证明》为您提供围产期保健、孕产期教育、优生优育优教咨询指导、分娩服务。 二、办理《再生育证》程序 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需办理下列手续: (1)夫妻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填好《夫妻再生育申请审批表》,随带夫妇双方及子女户口本、夫妇身份证、结婚证、孕检证明,与申请理匪柿由对应的其它证明材料、女方一寸免冠相片1张。(2) 报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签署意见,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步审核后,在夫妻双方所在村(居)公示7天,无异议的报市人口与计生局集体研究审射香批。(3)市人口与计生局批准竞征敲后,发给《再生育证》。(4)《再生育证》二年有效期内未生育的,应及时交镇乡(街道)计生办到市人口计生局办理延期签证手续。 三、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程序 1、凡本市户籍育龄妇女外出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拟在异地住30天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外出前需到户籍所在的镇乡(街道)计生办办理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提供资料 ①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②村(居)民委员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③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3、发证机关在接到申请和齐全、有效的证明资料后,应即时予以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佛瑞绣   2016-06-15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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