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婴儿游泳馆交了钱,可是老板跑了,警察说是租约到期不是逃跑不立案,物业说不是租约到期

警察说只能去法院告她,可我只有她的名字和打不通的手机号,请问能告赢吗?证据补充:我二次交费,第一次给了一个一百的收据,后面三百远没有收据,只给了张会员卡,这个做为证据是否充分呢?
匿名用户    2013-12-25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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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你可以起诉要求返还收取你的钱。你所致的收据及会员卡均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匿名用户    2013-12-25 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