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朋友知道安徽省芜湖市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啊?
匿名用户 2009-08-01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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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第三胎。《安徽省人口与计划指评贵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决定: (一)未依法取得夫妻关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二)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但前一个子女不满3周岁或者女方不满26周岁生育的,征收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社会兔竖抚养费; (三)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但未申领生育证生育的,征收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四)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双方上一年度总收入的3至4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2倍收取双方社会抚养费。 前款第(四)项中的总收入按双方实际收入计算;难以计算的,农村以双方所在乡(镇)上一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计算,城市以本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筝貌计算。 按上述规定,处罚只按第四项的前款执行,不属于增加2倍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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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第三胎 他这种情况是允许生两胎的 但他三胎 是超生了 但是如果是农村户口就没关系
算第三胎。 按照安徽省计生条例规定,你朋友的妻子第一次婚姻生了一个,现在她这是第二次婚姻,她和你朋友生育的第一个孩子,就属于第二胎了(因为她之前生了一个),如果他们再生育第二个孩子,这是属于第三胎(并且这个孩子属于超生)。
算第二胎!是农村户口就不要紧,是允许的,城市户口就不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