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农村的,双方是独生子女,小孩间隔未满四年再生,罚款多少啊?

匿名用户    2012-11-17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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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以下是四川计生政策: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二十法沙一条规定:夫妻 申请再生育的,经女方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核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乡(镇)人 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从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并报务司送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从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60日内(需 作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者鉴定期间除外),发出是否批准生育的书面通知,批准生育的发给生育证。逾期没有送达书面通知的,视为批准。 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申请再生育子女的,除女方年龄在30周岁以上者外,应当有4年的间隔时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第四项规定: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柿降次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 处罚可以分期分批征收,少有一次性全额征收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匿名用户   2012-11-17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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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生了,等四年后再报户口。。。

匿名用户    2012-11-19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