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了七个月,现在想离职,可是老板不跟我签辞职书,还压我两个月工资,而且劳动合同也不是我本
匿名用户 2015-11-11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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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压工卫过资是违法行为,你随时可以走人,是依法辞职,且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套法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常佳兵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景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劳动合同法》 第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47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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