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问题

我与公司的合同原本到2011-6-30号结束,由于哺乳期到9月23号止,合同就顺延至9月23号,现问题有二: 1、现在公司要与我商谈解除劳动合同,应如何赔偿? 2、如果公司到9-23号劳动合同自动解除不续约,还有没有赔偿?
匿名用户    2011-02-23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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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哺乳期未满,如果你不同意解耗最除合同,公司是不能解除合同的,如果公司强行解除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者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如果你同意解除合同,你可以和公司就经济补耀蔑最偿进行协商(补偿标准不低于: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如果合同续延至9.23日终止后,你可以得到的经济补偿是: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此标准时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标准,如蛋耻果你在2008年前就开始在公司工作,2008年前补偿标准,参照当地规定) 3、另提醒你:即使9月23日合同期满,但如果在2008年后公司与你已经签订过两次合同,那么公司也不能随意终止合同。

匿名用户   2011-02-23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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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和普通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你作为哺乳期女职工,可以在此经济补偿金的基础上再要求单位支付从解除合同之日起到2011.9.23期间按照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支付你额外的经济补偿(法律没有这个明文规定,你可以按照合理原则提出这个要求),你也可以协商要求单位多支付你一个月工资以代替提前通知。如果单位不能满足你的要求,那么你可以拒绝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强制解除的,应当支付你赔偿金,2008.1.1前的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算一年,2008.1.1后的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 2.在201 1.9.23合同续延期结束之后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应当按照从你入职之日起(如果是2008.1.1前入职的就按照2008.1.1开始算起)到2011.6.30止期间的工龄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2011.7.1到2011.9.23续延期间的工龄按照法律规定是不计算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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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亦玉_oL1R    2011-03-09 16:41

第 一,如果合同未到期与你解除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你支付赔偿金,年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 第 二,如果合同到期(9月23日)不续签那么你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每年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匿名用户    2011-02-24 17:02

1、首先你自己不能主动辞职,主动辞职没有任何劳动补偿!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也要对你进行劳动补偿。 补偿标准:工作满一年的补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补半个月工资。以此类推!如你工作3年零2个月,公司就应补偿你3个半月工资。 2、9月23号如公司不与你续约,你应当要求公司出具一个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文件,要求...加盖企业公章。如果公司不出具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你就视为公司与你续约了,继续上班。(实际上是你的公司不愿意给你书面通知,这会成为证据用。)逼迫公司出具正式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否则,你的公司就得继续给你开工资。但切记:千万不能主动辞职,你一主动,就什么都没有了! 3、你可以主张的权利: a、失业劳动补偿(标准上面已经陈述) b、社保部分:看单位是否为你足额缴纳,没有缴纳或缴纳不足,你可要求单位履行缴费义务或直接用现金抵偿。这部分可以协商、可打个折扣,单位也会愿意。 c、查看你个人的缴税情况,单位有可能在这个问题上存在隐私。 4、如果与单位不能和平解决,可给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打电话。调节不成,可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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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1-02-23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