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权的问题,老人有三儿一女,大儿子和二儿子结婚时分到过房子,女儿和小儿子没有分到,女儿嫁出去
匿名用户 2016-02-14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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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登记人是老人,就是老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 老人可以任意处置处于自己名下合法的财产和住房,不需要他人授权和签字同意, 所以坐锅局,老人想过户呈稼住房给孙子,不需要三位子女签字同意,更不需要给子女钱。 建议是,不要立遗嘱,乘着老人在世,直接老人把住房过户给孙子,办理孙子名字房暖射产证,以免以后扯皮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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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法律,女儿与儿子有同等级别的继承权
老人立遗嘱
女儿,不应该要钱的……
老人有权想给谁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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