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男方婚前买的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办理的房产证,名字是男方一人,这能算是共同房产?
匿名用户 2015-04-04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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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最高菜辨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战残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梨乡震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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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准确说里面有你的部分拥有权,你们以后若有纠纷时,房产拥有权属于男方,但从你们登记起算,同共还赁部分属于共同财产,他会拥有房产权,但必须要合理补偿你。
要想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有证据证明共同还贷的,因为你们还没结婚前你老公已经买了房。
可以算,去把名字加上
算共同财产、但需把首付部分先分开后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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