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我和老婆今年4月登记结婚后去当地计划生育服务站体检并办理准生证明,体检结果显示怀孕40天
匿名用户 2012-04-12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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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高菜涉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乡兵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也就是说,生了孩子,且超过两震北月的,要交社会抚养费,但不叫罚款。因为未婚生育并不违法,只是违反了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所以要交社会抚养费。没听说怀孕就要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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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看在哪个地方了,我们那这种事好正常的了,地方不同,管的严度也不一样的!
要看你们村规民约或计划生育合同书里是怎么规定的。如果村规民约或计划生育合同书中有这么一条规定的话就合理。
第一胎的话,在孩子出生前办理好准生证就可。办理也只有工本费吧。没听说过怀孕就要罚款的。身边有人怀孕6个月才去领结婚证,7个月领准生证,除了工本费没有任何费用呀。江西的。
不知道你是哪里的,一般到了年龄办了结婚证就没有问题的。